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

資料查詢

可點選案件歷程,檢視各階段的內容
匯出格式:
基本資料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張敏生

性別

出生年(西元)

1928

籍貫

山東省平度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45)安元字第971號
原始職業 在軍監執行之叛亂犯
被起訴時年齡 29歲
同案被告 林學禮周坤如陳奕雄王成家邱奎壁孫天來林拾
被控犯行描述

在軍監建立叛亂組織互相研究匪黨理論策略聚集討論匪黨發動意圖待機暴動顛覆政府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未具體求刑、財產沒收
起訴檢察官 端木棪
書記官 陳道源
起訴日期 民國45年3月2日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5440000C=0042=276.11=7132.4=virtual013=virtual013=0012.jpg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1年
裁判書字號 (45)審特字第12號
公訴人 端木棪
辯護人 馬心聲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各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林學禮周坤如陳奕雄王成家邱奎壁孫天來林拾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感化教育3年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周咸慶王名馴彭國壎
書記官 杜蔭桐
終審日期 民國45年1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5000000C=0040=1571=71326400=virtual001=virtual001=0175.jpg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