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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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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當事人

朱式非

性別

男

籍貫

江蘇省淮陰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前高雄要塞司令部總務組中尉事務官
被起訴時年齡 27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陸軍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6年
裁判書字號 (46)覆判字第336號
判決主文

原判決關於叛亂及執行刑部份撤銷

預偹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未受允准持有軍用槍砲子彈而無正當理由

其餘聲請駁回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陸海空軍刑法93條2款、刑法55條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胡國霖、丘緯良、林廷橋
書記官 沈國模
終審日期 民國46年10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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