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

資料查詢

可點選案件歷程,檢視各階段的內容
匯出格式:
基本資料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方重雄

性別

籍貫

臺灣嘉義市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41)安澄字第2335號
原始職業 照相
被起訴時年齡 21歲
同案被告 林建中吳炳南蘇匡模陳啟楦鄭淑媛賴翠錦潘英章潘英雪張忠雄曾木欽何乃智
起訴刑度與刑期 不起訴
起訴檢察官 顏忠魯
書記官 官劉齊
起訴日期 民國41年6月16日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9200000Q=0041=3500300=036=0001=003=0004.jpg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1年
裁判書字號 (41)安澄字第2335號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審判

同案被告 林建中吳炳南蘇匡模陳啟楦鄭淑媛賴翠錦潘英章潘英雪張忠雄曾木欽何乃智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不付軍法審判
終審審理人 顏忠魯
書記官 官劉齊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6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9200000Q=0041=3500300=036=0001=003=0004.jpg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