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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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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米兆豐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米兆豐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13

籍貫

遼寧省暫無資料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玉泉艦准尉帆纜軍士長
被起訴時年齡 32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國防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則剴局字第1652號
同案被告 王文德、葛可棟、鮑鳳柏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感訓六月
終審審理人 周至柔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5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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