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

資料查詢

可點選案件歷程,檢視各階段的內容
匯出格式:
基本資料
譚興坦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譚興坦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19

籍貫

湖南省湘鄉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灣省工礦公司總務部文書組監印
被起訴時年齡 30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436號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孫玉林、于凱、陳平、周一粟、安學林、張慶、嚴明森、田子彬、劉維杰、徐毅、余熙、葛仲卿、蘇藝林、林振成、簡桂生、馬學樅、李學驊、白靜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財產沒收 有
終審審理人 鄭冰如、裘朝永、張能祺、陳慶粹、鄭有齡
書記官 黃志雄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7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5440000C=0042=276.11=9=virtual010=virtual001=0005.jpg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