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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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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王現

性別

男

籍貫

臺灣臺南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農
被起訴時年齡 40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040號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周條順、顏註、李竹頭、周竹扲、李逆鑄、陳變、吳川、馮滄浪、馮清波、李石碖、方銀樹、楊拋
終審審理人 左協、宗有序、邢炎初
書記官 沙思奇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4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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