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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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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王慈博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王慈博

性別

出生年(西元)

1901

籍貫

河南省項城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暫無資料
被起訴時年齡 49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3397號
判決主文

煽惑軍人逃叛未遂

同案被告 劉自振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4條1項11款、懲治叛亂條例4條2項、刑法25條1項、刑法25條2項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邢炎初
書記官 沙思奇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2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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