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

資料查詢

可點選案件歷程,檢視各階段的內容
匯出格式: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當事人

廖祖述

性別

男

籍貫

江西省奉新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第六軍政治部科長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39年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239號
判決主文

無罪

同案被告 陸效文、陳道東、陳昌獻、粟歲豐、周芝雨、毛鴻章、張逸仙、張秘、孫鵬飛、彭國壎、左洪疇、阿那奴佑、陸以正、伍暢新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無罪。被告竟常與匪為伍而不自知,雖不構成犯罪,但仍應各交該管長官予以行政處分。
終審審理人 陳先洲、楊丕銘、田泰運、邵彬如、陳慶粹
書記官 洪諒盛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11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5000000C=0039=1571.42=5290=virtual002=virtual001=0035.jpg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