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出格式:
資料查詢
政治案件流程圖
可點選案件歷程,檢視各階段的內容
匯出案件內容
基本資料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廖為卿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9
籍貫
臺灣臺北市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終審裁判資料
平復司法不法
|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 | 因涉奸匪案,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發交感訓處分、感訓前受羈押 |
|---|---|
| 不法行為之內容 | 自38年9月24日起至39年12月14日,受感訓處分及感訓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2月20日 |
|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 | 補償基金會88年度第003942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