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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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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張伯哲
受裁判人/當事人

張伯哲

性別

男

籍貫

廣東省普寧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畜牧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39年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804號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陳福添、鄧錫章、李炳崑、陳孟德、李繼仁、簡慶雲、謝桂芳、劉貞松、王為清、王德勝、張彩雲、謝秋臨、江漢津、李振山、王永富、吳約明、陳列珍、王如山、王敏宗、江順濱、張振騰、許學進、湯懋修、簡昭子、陳汝芳、翁啓林、蔡茂宏、吳樹培、蔡進盛、張晃昇、陳炳煌、張萬年、許燕輝、陳數德、黃煥修、張金杏、周珪珍、陳嫊珠、宋盛淼、張樹旺、廖金照、林烈臣、陳俊清、簡坤淵、張常美、李舜治、謝輝煌、陳俊堂、朱英、王月戀、石寔寔、游常娥、顏文科、王鶴祺、趙寬仁、黃焚柳、劉煌、陳澄銓、萬福、陳煜樞、劉德慶、林祚庭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刑法28條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財產沒收 有
終審審理人 端木棪
書記官 韓醴泉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12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B3750187701=0039=1571=08644497=44=001=00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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