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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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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陳榮華2

性別

出生年(西元)

1931

籍貫

臺灣嘉義市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灣大學化工系一年級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19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436號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金木山蘇欐岑余榮枝江槐村蘇明哲郭聰輝馬再騰蔡再修顏慶福郭澤榮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鄭有齡王名馴蕭與規
書記官 高國泰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5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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