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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孫建章
平復國家不法

平復司法不法

受裁判人/當事人

孫建章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19

籍貫

河南省臨汝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58)警檢訴字第006號
原始職業 苗栗縣警察局督察員
被起訴時年齡 49歲
同案被告 郭衣洞
被控犯行描述

「民主同盟」係附匪之黨派,在懲治叛亂條例施行以前,參加「民主同盟」,迄未向政府自首,且別無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其業已脫離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郭政熙
書記官 許祝鈞
起訴日期 民國57年7月10日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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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58年
裁判書字號 (58)初特字第0002號
公訴人 郭政熙
辯護人 方正彬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郭衣洞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戒嚴法8條2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感化教育3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聶開國、張玉芳、方彭年
書記官 盧榮昌
終審日期 民國58年11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803000000A=0057=C280206=0001=03=026=00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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