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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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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當事人

許華江

性別

出生年(西元)

1927

籍貫

浙江省武義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灣大學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27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noprose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年度 民國41年
裁判書字號 (41)訴字第2號
公訴人 夏惟上
辯護人 陶圓華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共同陰謀以犯法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周自強盧秀如黃金揚王耀華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100條2項、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4年,感化3年。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高焱楙袁潤堂尹銘璋
書記官 黃月里
終審日期 民國41年3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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