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系統

:::

資料查詢

可點選案件歷程,檢視各階段的內容
匯出格式:
基本資料
黃胤昌
受裁判人/當事人

黃胤昌

性別

出生年(西元)

1918

籍貫

江蘇省崇明縣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43)安律字第1553號
原始職業 無業
被起訴時年齡 36歲
同案被告 王幼石馬時彥林聲發祝英傑杜誠杜楓丁桂昌陳行中鄔榮盛郭文魁劉水龍郭聰輝黃藻儒蕭坤裕吳榮河徐維琛顏錦華吳逸民陳正宸吳哲雄
被控犯行描述

由馬時彥王幼石祝英傑陳行中杜誠吸收參加新民主主義同志聯合委員會組織從事單線潛伏活動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未具體求刑、財產沒收
起訴檢察官 蕭與規
書記官 盧玉祥
起訴日期 民國43年4月15日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5440000C=0042=276.11=7132.4=virtual008=virtual016=0014.jpg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3年
裁判書字號 (43)審三字第55號
公訴人 蕭與規
辯護人 羅鎮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王幼石馬時彥林聲發祝英傑杜誠杜楓丁桂昌陳行中鄔榮盛郭文魁劉水龍郭聰輝黃藻儒蕭坤裕吳榮河徐維琛顏錦華吳逸民陳正宸吳哲雄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裁判刑度與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范明彭國壎殷敬文
書記官 管萃恩
終審日期 民國46年4月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事件發生地
檔案影像編號

A305000000C=0040=1571=71326400=virtual001=virtual001=0016.jpg

回頁首